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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薩沙,我來回答。
自古中國就是兩國交兵,不斬來使。
這不是說什么好心,而是即便戰(zhàn)爭期間也需要進行政治和外交的磋商。
如果把外交官都殺了,等于堵死了政治外交處理的道路,大家只能憑本事戰(zhàn)斗到死了。
所以,進入近代以來,除了慈禧太后和他老公咸豐這種不學無術的家伙,要么就是伊朗的神棍們,還沒聽說誰敢攻擊對方外交人員的。
甚至,雙方稀里嘩啦激戰(zhàn)時,還分別在別國派駐大使。
以抗戰(zhàn)為例,中日兩國在1937年7月就開打了,但日本大使川越茂是1938年1月才回國的。
根據國際法,日本大使在中國控制區(qū)的安全問題,由中國確保。
至于日本駐美國大使野村吉三郎,就倒霉一些。由于日本是偷襲珍珠港,引起了美國人民和政府極大憤慨。戰(zhàn)爭爆發(fā)以后,野村吉三郎被美國政府軟禁了大半年,直到1942年8月才交換回美國外交人員因此回到日本。
這要看是哪個國家的政府處理這件事,如果是霸氣側漏的大清政府,肯定不會讓大使館人員回國。
因為在庚子之變的時候,慈禧還沒有向西方各國宣戰(zhàn),就讓義和團圍攻各國駐華使館,將德國公使克林德給殺了。
但是像慈禧這樣奇葩的當權者,在歷史上是不多見的。
因為善待是相互的,雙方都有外交人員在對方國家,你虐待、殺害了人家的外交人員,人家也會以牙還牙。
尤其是到了現代,國際上有了很多公約,各國紛紛加入,認可了國際交往的規(guī)則。
關于如何對待交戰(zhàn)狀態(tài)下的對方非戰(zhàn)斗人員,國際公約也有明文規(guī)定。
《關于戰(zhàn)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》規(guī)定:如果兩國相互宣戰(zhàn),處于戰(zhàn)爭狀態(tài);或者兩國還沒有宣戰(zhàn),但發(fā)生了武裝沖突發(fā)生,處于事實上的交戰(zhàn)狀態(tài),當時還在交戰(zhàn)國境內的敵國平民,享有基本的人權,雙方應該允許對方的國民離境回國。
具體規(guī)定如下:(1)平民居民本身及平民個人不得成為攻擊的對象;(2)禁止對平民的攻擊實施報復;(3)保障平民的合法權益,不得把他們安置在某一地點或地區(qū),以使該地點或地區(qū)受到軍事攻擊;(4)不得在身體上和精神上對平民施加壓力,強迫提供情報;(5)禁止對平民施以體刑和酷刑,特別禁止非為醫(yī)療的醫(yī)學和科學實驗;(6)禁止實行集體刑罰和扣為人質;⑦應給予平民以維持生活的機會,但不得強迫他們從事與軍事行動直接相關的工作;(8)只有在安全的絕對必要的情況下,才可以把有關敵國平民拘禁或安置于指定居所;(9)對婦女和兒童的特殊保護。
同時,交戰(zhàn)國的外交代表和領事官員以及使、領館的有關人員有返回其派遣國的權利。
因此,世界上任何一個的政府是不會像大清政府那樣任性的。
兩軍交戰(zhàn),不斬來使,這是自古的規(guī)矩,當然現代戰(zhàn)爭中,這個潛規(guī)則依然有效!
大家都知道,如果A國對B國展開軍事行動,那么兩國的大使館人員應該如何自處?敵對國家宣戰(zhàn)時,雙方的大使館人員該怎么回國?這個問題,自古有之,戰(zhàn)爭有自己的法則,兩軍交戰(zhàn),不斬來使,這是自古的規(guī)矩,當然現在戰(zhàn)爭也不例外。
敵對國家宣戰(zhàn)時,駐該國領事館會第一時間得知消息,外交部會催促他們立馬回國,由該國或者中立國執(zhí)行
二戰(zhàn)時期,德國對美國宣戰(zhàn),德國駐美大使第一時間得到消息,由美國的外交部相關人員組織撤離。
而日本偷襲珍珠港的時候,雙方的駐該國大使就沒有那么幸運了,日本駐美大使第一時間被扣留,而美國駐日大使也遭到了同樣的行為,這是不正常的,但是,你可能會說,你日本這么囂張,在中國、東南亞等國犯下了滔天罪行,殺你一個大使不算什么事,但是,事情并不是這樣,告知駐該國大使,這一行為,基本是國際慣例,每個國家都是這樣做的。
我們可以這樣假設,A國對B國發(fā)動軍事行動,A國駐B國的外交使節(jié)會怎么樣?從人道主義上來說,國際慣例是A國的外交官第一時間通知B國的大使,第一時間讓他回到本國,相反亦是如此。如果發(fā)生意外,A國不會對B國的外交使節(jié)負責,如果B國外交使節(jié)選擇不撤離,后果當然是自己負責。
抗戰(zhàn)時期,駐日本大使許世英卻一直在日本活動。從九一八事變開始到七七事變,這很長的一段時間內,中日出現外交官不回本國的尷尬現象,這其中原因就是國民黨沒有對日宣戰(zhàn)
眾所周知,日本對我國侵略最早發(fā)生在九一八事變以前,當時,日本的赤裸裸的侵略行為,并沒有讓國民黨當局對日宣戰(zhàn)。
這就造成了中國駐日大使在中日發(fā)生戰(zhàn)爭期間,還在日本活動的尷尬現象,這在國際上并不多見,后來,在七七事變以后,許世英才回到祖國?!?/p>
我們可以這樣總結,善待外交使節(jié),是國際上的一個基本慣例,這也是出于人道主義考慮。如果不對其進行告知并撤離,也會造成國際上壞的聲譽,不利于國際形象。
文/小小雪說歷史,本文原創(chuàng),歡迎大家留言討論,喜歡的點點關注。
自古以來,就有“兩軍交戰(zhàn),不斬來使”的規(guī)矩,雖然也有人不遵守這個規(guī)矩,但那畢竟只是少數。尤其是在近現代戰(zhàn)爭中,兩國一旦交戰(zhàn),都要撤離自己在對方國家內的大使,并宣布閉館。那么,大使們一般會怎么回國呢?
按照國際上的慣例,如果本國與他國宣戰(zhàn),本國外交部會在第一時間聯(lián)系大使,并要求大使撤離他國。在24小時內,本國大使館里的所有人員必須離開敵對國家,否則可能會對方拘禁。不過由于地理因素,有的大使是乘坐大使館或者該國外交部安排的車輛離開,有的則是自己通過航空路線回國,還有可能借助中立國的幫助回國。
(伊拉克戰(zhàn)爭)
妥善地處理外交使節(jié)確實是國際慣例,但有時候戰(zhàn)爭突然爆發(fā),一些大使們也會因來不及回國而被扣留。比如在珍珠港事件后,美國政府惱羞成怒地扣押了日本大使野村吉三郎;日本人當然也不示弱,很快就以同樣的方式拘禁了美國大使。直到后來雙方進行戰(zhàn)俘的交換,這兩人才得以返回各自的國家。
我們知道抗日戰(zhàn)爭是從九一八事變開始的,但一直到1937年“七七事變”前,國民政府卻依然沒有對日宣戰(zhàn),所以這就出現了一個比較怪異的現象,即:日軍明明在進行侵略活動,而國民黨的駐日大使許世英卻還在日本活動。直到1938年中日戰(zhàn)爭已經擴大到全國,許世英才通過輪船回國,日本人并沒有為難他。
(許世英)
不過,這并不是說當時的日本政府有多高尚。日本帝國主義再無恥,也得保證對方外交人員的安全和提供便利讓他回國。一來,是因為當時日本自己還有許多的外交人員處于“被侵略國”,而他也擔心自己的外交人員遭到報復;二來,是因為日本人不想背上輿論的黑鍋。
“兩國交兵、不斬來使”,這其實是全世界通用的道理。從古到今,除了極個別的,都不會過分為難。因為如果你對這些外交官動手,扣下當人質,國之無面,更重要的原因是,對外交官動手并沒有什么意義。而且,你也有外交官在人家地盤上呢。
大使館
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。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,全面負責兩國關系,館長一般是大使,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級的由派遣國委派的外交人員,由國家元首任命并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。
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,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,其次是促進經濟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、軍事等方面的關系,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。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,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,比如: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在外國的合法權益,向本國公民頒發(fā)或延期護照、向外國公民頒發(fā)簽證。
敵對國家宣戰(zhàn)時,雙方的大使館人員怎么回國?
自從有了文明,人類的歷史就伴隨著戰(zhàn)爭一道進步。戰(zhàn)爭其實也是一種解決沖突的辦法,只不過這個方法的代價太大,一般沒有哪個團體想用這種辦法解決沖突,是以外交手段逐漸發(fā)展起來?,F如今,各國之間一般都設有大使館以通達兩國高層的思想以消除誤會。那么問題來了,如果敵對的國家宣戰(zhàn)時,這個國家的外交人員怎么回國呢?
如果兩個國家決定通過戰(zhàn)爭解決問題,它們會互相宣告開戰(zhàn)。這時外交部會約見敵國大使館人員,通知他們撤離,會留下二十四個小時的時間,用來撤離雙方的大使館人員。這些人員會通過大使館的車輛該國自己安排的車輛全部運送離開,他們會有兩種撤離方式。第一種是撤離到該國旁邊的中立國家,第二種是如果沒有中立國家,就直接撤回本土。這是在當今時代的處理方法,那么在真實的戰(zhàn)爭中不一定完全是這樣的,就拿二戰(zhàn)來說,美國和日本就沒有宣戰(zhàn),更沒有留下時間撤離各自大使館人員,那么這些人是被如何處理的呢?日本戰(zhàn)斗力突然襲擊了珍珠港以后,就等于是對美國宣戰(zhàn)了。
被日本打疼了的美國人很生氣,當然也很害怕,他們害怕在美國的使館人員搞賤諜活動,于是將這些人全部抓起來關進集中營里,而日本也采用了同樣的方式。這些大使館工作人員直到宣戰(zhàn)后第二年才被交換回國。二戰(zhàn)中,日本對中國的傷害最為巨大,戰(zhàn)爭開始后兩國的真實情況又是怎么樣的呢?說出來大家可能不相信,中日打了這么多年,死傷了這么多人,可是根本就沒有宣戰(zhàn),也沒有宣布斷絕外交關系,而且是雙方都沒有。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?
先來說說中國,在當時兩國實力差距非常大,無論是戰(zhàn)術還是武器都不如日本人,中國軍隊大多拿著一戰(zhàn)使用的落后裝備。其次,士兵的戰(zhàn)斗力也差距懸殊。那時中國人普遍比日本人高,可是由于糧食短缺吃不飽,士兵們都非常瘦,連骨頭都能看到,而日本人補給充足,一個個都長得很壯。當時蔣介石也認識到了日本人很難對付,所以他不敢輕易宣戰(zhàn),一旦宣戰(zhàn)了,在日本的大批中國人就必須要運送回國,可是沒有那么多船去接他們。而日本不同,他們可以把僑民全部轉移到各國的租界,在租界里中國軍隊根本就管不了。
再來看看日本的情況,日本人不宣戰(zhàn)當然也有他的打算。第一,如果日本宣戰(zhàn),國際上就會對開戰(zhàn)雙方進行制約,限制對兩國的進出口,這對資源基本靠進口的日本來說根本承受不住,為了有足夠的資源維持戰(zhàn)爭,日本人也選擇了不宣戰(zhàn)。第二,日本人進行的是侵略戰(zhàn)爭,害怕被別的國家譴責,他們要封鎖消息,如果宣戰(zhàn)肯定會受到輿論的譴責,這對他們是不利的。第三,日本人剛開始打的順利,可是打到武漢的時候就前進不了了,戰(zhàn)爭進去了僵持階段,這時候日本人就把汪精衛(wèi)扶植起來,認為汪精衛(wèi)的政府才是中國的中央政府,所以他們不能對不認可的政府宣戰(zhàn)。不管怎么說,兩個國家一旦打起仗來,什么樣的情況都有可能發(fā)生,不可能完全保證雙方大使館的安全,特別是對人民的傷害就更為巨大。
總結:按照國際上的慣例,如果本國與他國宣戰(zhàn),本國外交部會在第一時間聯(lián)系大使,并要求大使撤離他國。在24小時內,本國大使館里的所有人員必須離開敵對國家,否則可能會對方拘禁。不過由于地理因素,有的大使是乘坐大使館或者該國外交部安排的車輛離開,有的則是自己通過航空路線回國,還有可能借助中立國的幫助回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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